這一次,執業藥師和醫院藥師,能否平起平坐?
從上述零售藥店的執業藥師走進醫療機構,接受臨床一線的培訓,我們似乎看到執業藥師未來的希望。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就目前而言,此藥師,依然非彼藥師。并不是說經過培訓后,執業藥師就能去醫療機構上班了。
通過了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執業藥師,真的如上述網友所說,在醫院一點用也沒有嗎?早前也有網友咨詢過同樣的問題,當地原衛計委給的答復是:“執業藥師是由食藥監部門與人社部門共同組織的針對藥品生產、流通、銷售領域從事人員的考試。醫療衛生機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須參加國家衛生部組織的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取得主管藥師資格?!?/span>
我們也可以發現,從現在醫院對于藥學人員招聘的要求來看,此主管藥師,非彼主管藥師。
執業藥師是從業資格,指經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取得《執業藥師注冊證》,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注冊執業藥師是藥品生產、批發、零售企業通過GMP或GSP認證的必要條件。
而大家平常說的藥師,即藥劑師,是指職稱,包括衛生系統和藥監系統兩種,分為初級、中級、副高、正高四個級別。眾所周知,同是職稱藥師,但衛生系統和藥監系統是不能互通互用的。去醫療機構工作,必須通過衛生資格考試,獲取藥學相關職稱。而去零售藥店工作,則需要通過藥監系統的藥學資格考試,獲取藥學相關職稱。
其實按規定,執業藥師等同于主管藥師,也就是中級職稱。
2019年3月2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那么問題又來了,既然執業藥師是從業資格,又能相當于主管(中級)藥師的職稱,為什么就不能在醫院用呢?因為,它是相當于藥監系統主管(中級)藥師的職稱。
此外,執業藥師在日常工作中,還面臨以下難題:
1、執業藥師的價值難以體現。很多群眾根本不知道執業藥師是做什么的。對于很多顧客來說,執業藥師就是有個證書的營業員。
2、工資難以提高。且不說提高什么社會地位了,就單從工資收入來說,就是難以提高。近年來監管越來越嚴,零售藥店的運營成本越來越大。
3、執業藥師要承擔銷售任務。在美國,患者去藥店買處方藥都會問藥師在不在,要不然根本買不到藥。我們的藥店,執業藥師是要完成銷售任務拿提成,來提高自己的收入的。
從以上幾點看,藥店的執業藥師與醫院藥師截然不同。正因為存在這些根本的差異性,導致社會很難理解執業藥師的地位和價值,目前,執業藥師無論是專業能力、社會地位還是薪資待遇,都亟待提升。